依所得稅法規定,個人106年度出售103年所購得之土地,該筆土地交易所得應該如何課稅?
A免稅正確答案
B免併入結算申報課稅,但應於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30日內填具申報書,向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C應併入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課稅,且相關成本費用數額可全數減除
D應併入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課稅,且依賣出價格之45%認列成本費用數額予以減除
答案與詳解
土地於103年取得,屬105/1/1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前取得之舊制土地,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個人出售土地之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僅課土地增值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