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李君(50歲)有薪資所得新臺幣(以下同)80萬元,獲配股利所得20萬元,買賣國內證券交易所得10萬元;其妻(45歲)有薪資所得18萬元,金融機構利息5萬元,境內公司債利息10萬元,試問李君一家申報綜合所得稅之相關資料,下列何者錯誤?
A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為38萬元
B財產交易所得為10萬元正確答案
C股利所得可減除稅額為1.7萬元
D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5萬元
答案與詳解
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1規定,國內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因此李君買賣國內證券交易所得10萬元免稅,不計入財產交易所得,本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