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大意109 年第 19 題單選題
依所得稅法第 15 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可以擇一適用的綜合所得稅稅額計算方法,不包括下列何者?
A各類所得合併計算稅額
B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
C薪資所得合併計算稅額,其餘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正確答案
D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其餘各類所得合併計算稅額
C正確答案
所得稅法第15條三種計算法:全部合併、薪資分開、各類所得分開;沒有「薪資合併其餘分開」這種組合。
為什麼答案是 C
法條並無「薪資合併、其餘分開」這種組合!薪資要分開才有減稅效果,所以法律只允許「薪資分開」不允許「薪資合併其餘分開」。此為題目要選的錯誤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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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所得稅法第15條三種計算法:全部合併、薪資分開、各類所得分開;沒有「薪資合併其餘分開」這種組合。
記口訣:薪資要分開才有節稅空間。選項C把薪資合併就是錯的那個。
逐選項分析
A✕
「全部合併計算」是最基本的方式,夫妻及受扶養親屬所得全部加總後計稅,為法條明定方式之一。
B✕
「各類所得分開計算」指夫妻一方之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為所得稅法第15條第2項三種擇一方式之一。
C✓ 正確
法條並無「薪資合併、其餘分開」這種組合!薪資要分開才有減稅效果,所以法律只允許「薪資分開」不允許「薪資合併其餘分開」。此為題目要選的錯誤選項。
D✕
「薪資所得分開計算,其餘合併」是所得稅法第15條明文允許的第三種方式,也是實務上夫妻最常採用的節稅方法。
所得稅法第15條:夫妻綜所稅三種計算法
| 方式 | 薪資所得 | 其他所得 | 說明 |
|---|
| 方式一 | 合併 | 合併 | 全部所得合併計算 |
| 方式二 | 分開 | 合併 | 薪資分開、其餘合併(最常用) |
| 方式三 | 分開 | 分開 | 各類所得全部分開計算 |
| ❌不存在 | 合併 | 分開 | 法無此制(本題C選項陷阱) |
考選部最愛把「薪資分開、其餘合併」顛倒成「薪資合併、其餘分開」來騙考生。關鍵:薪資分開計算才有節稅空間(適用較低稅率),所以法律允許的一定是「薪資分開」那一組,看到「薪資合併其餘分開」就是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