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財稅行政類科 109 年 · 第 28 題 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財稅行政類科 稅務法規大意 109 年 第 28 題 單選題
依所得稅法規定,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營利事業,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或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提繳之勞工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每年度得在不超過當年度已付薪資總額 ① 限度內,以費用列支。非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營利事業定有職工退休辦法者,每年度得在不超過當年度已付薪資總額 ② 限度內,提列職工退休金準備,並以費用列支。請問上列敘述中的 ① ; ② 應填入多少? A 10%;6%
B 15%;6%
C 10%;4%
D 15%;4% 正確答案
D 正確答案
適用勞基法提撥勞退準備金上限為薪資總額15%;非適用勞基法者自訂退休辦法上限為4%。
為什麼答案是 D 所得稅法第33條:適用勞基法者15%、非適用勞基法訂有職工退休辦法者4%,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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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 重點 適用勞基法提撥勞退準備金上限為薪資總額15%;非適用勞基法者自訂退休辦法上限為4%。
口訣:勞基法15%、非勞基法4%(大數配勞基、小數配自訂)。
逐選項分析 A ✕
10%與6%皆錯,數字完全不符所得稅法第33條規定。
B ✕ 陷阱
15%正確,但非勞基法營利事業應為4%而非6%,屬常見混淆陷阱。
D ✓ 正確
所得稅法第33條:適用勞基法者15%、非適用勞基法訂有職工退休辦法者4%,完全正確。
勞工退休金/職工退休準備金列報費用上限 對象 提撥依據 費用上限 佔已付薪資 適用勞基法營利事業 勞基法勞退準備金/勞退條例退休金、年金保險費 15% 當年度已付薪資總額 非適用勞基法(訂有職工退休辦法) 自訂職工退休辦法 4% 當年度已付薪資總額
本題最易錯在第二個數字,非適用勞基法者是4%而非6%(6%是勞工自提上限的常見數字,屬跨制度混淆)。記住:所得稅法「費用認列」上限是15%/4%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