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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大意10921單選題

依所得稅法第 17 條規定,下列何者不是綜合所得稅之列舉扣除額?

A財產交易損失正確答案
B購屋借款利息
C房屋租金支出
D醫藥及生育費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財產交易損失屬「特別扣除額」而非「列舉扣除額」,是最常見的混淆陷阱。

為什麼答案是 A

財產交易損失屬於所得稅法第 17 條「特別扣除額」項目,不是列舉扣除額。且只能扣抵當年度財產交易所得,超過部分可遞延 3 年。

考點:特別扣除額考點:列舉扣除額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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