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大意108 年第 5 題單選題
以不動產作為信託財產標的時,依相關稅務法令課稅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訂立契約時,信託財產移轉不涉及任何租稅義務
B信託存續期間產生之所得,受益人需課徵綜合所得稅
C信託期間之地價稅,納稅義務人為受託人
D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土地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時,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為受託人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信託不動產:成立時免稅、存續中所得歸受益人、地價稅由受託人繳;但信託關係消滅移轉給第三人時,土增稅納稅義務人是『歸屬權利人』而非受託人。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土地稅法第5條之2,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土地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時,以『歸屬權利人』為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非受託人。此為錯誤選項即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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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信託不動產:成立時免稅、存續中所得歸受益人、地價稅由受託人繳;但信託關係消滅移轉給第三人時,土增稅納稅義務人是『歸屬權利人』而非受託人。
土增稅看「取得土地的人」!委託人以外的歸屬權利人取得土地,納稅義務人就是歸屬權利人。
逐選項分析
A✕
訂約時信託財產從委託人移轉給受託人屬形式移轉,非實質所有權變動,契稅、土增稅、贈與稅、所得稅皆不課徵,敘述正確。
B✕
信託存續期間產生之所得(如租金),依所得稅法第3條之4,應由受益人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課稅,採「導管理論」,敘述正確。
C✕ 陷阱
土地稅法第3條之1規定,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信託關係存續中,以受託人為地價稅或田賦之納稅義務人,敘述正確。易與土增稅混淆。
D✓ 正確
依土地稅法第5條之2,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土地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時,以『歸屬權利人』為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非受託人。此為錯誤選項即本題答案。
信託不動產各階段稅務義務人
| 階段 | 稅目 | 納稅義務人 | 法源 |
|---|
| 訂約移轉(委託人→受託人) | 土增稅/契稅 | 不課徵 | 土稅§28-3 |
| 信託存續期間 | 地價稅 | 受託人 | 土稅§3-1 |
| 信託存續期間 | 所得稅 | 受益人 | 所稅§3-4 |
| 信託消滅移轉給第三人 | 土增稅 | 歸屬權利人 | 土稅§5-2 |
D 選項把土增稅納稅義務人偷換成「受託人」。信託中受託人雖為登記名義人並負擔地價稅,但土增稅係對土地漲價利益課稅,應由實際取得土地的歸屬權利人負擔,兩者義務人不同,勿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