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將其所有之鑽戒出租予乙,乙於租用期間中因保管不慎,致該鑽戒遭丙竊取,之後丁又自丙處竊取該鑽戒,並將其出售同時交付予善意無重大過失之戊。就此情形,何者得自喪失占有之時起二年以內,向戊請求回復其物?
A甲、乙正確答案
B乙、丙
C甲、丙
D甲、乙、丙
答案與詳解
甲為鑽戒所有人,乙為承租人(有權占有人),兩人均因盜竊而喪失其權利或占有,皆屬民法第949條所稱之「被害人」,得於喪失占有時起2年內向善意受讓人戊請求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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