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護理師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104 年第 68 題單選題
王小姐產後餵母乳,坐完月子後回職場工作準備以集乳方式儲存母乳,下班後帶回家哺餵寶寶;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保障王小姐哺育母乳權益的項目中,下列內容何者違背規定?
A寶寶未滿1歲前,王小姐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其雇主應每日另給集乳時間2次,每次以30分鐘為限
B王小姐上班時的集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老闆不可扣薪或扣時
C王小姐係以集乳方式非親自哺乳,故不包含「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保障範圍正確答案
D王小姐的先生(寶寶的父親)也可向其雇主申請哺乳時間
C正確答案
集乳也受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施行細則明定「親自哺乳」包含以集乳方式哺乳,雇主不得拒絕。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據施行細則規定,「親自哺乳」包含受僱者以「集乳」方式哺乳,選項稱不包含為錯誤敘述,故為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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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集乳也受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施行細則明定「親自哺乳」包含以集乳方式哺乳,雇主不得拒絕。
看到「集乳不算哺乳」直接選它!法規保障與時俱進,擠母乳帶回家也是神聖的哺乳權益。
逐選項分析
A✕
104年命題時法規為未滿1歲、每日2次各30分(現行法已改為未滿2歲、每日60分鐘),就當時而言敘述正確。
B✕
哺(集)乳時間依法視為工作時間,雇主不得扣薪或要求補班,敘述正確。
C✓ 正確
依據施行細則規定,「親自哺乳」包含受僱者以「集乳」方式哺乳,選項稱不包含為錯誤敘述,故為本題正解。
D✕
111年修法後已刪除「女性」限制,男性受僱者也可申請;104年雖限女性,但C選項為最直接違背施行細則之答案。
哺(集)乳時間新舊法對比
| 項目 | 104年命題時(舊法) | 現行法(最新) |
|---|
| 適用子女年齡 | 未滿 1 歲 | 未滿 2 歲 |
| 每日時間 | 2次,每次30分鐘 | 60 分鐘 |
| 適用性別 | 限女性受僱者 | 不分性別(男女皆可) |
| 集乳是否保障 | 是(施行細則明定) | 是(施行細則明定) |
考生易受「親自」兩字誤導,以為必須是「嬰兒直接吸吮」才算。其實施行細則特別澄清,為了兼顧職場與哺乳需求,「集乳」也完全等同親自哺乳,受法律絕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