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一般行政行政學大意104 年第 28 題單選題
行政院所屬部會一級機關,係以下列何種組織設計型態居多?
A正確答案
行政院所屬部會機關為求行政效率與權責分明,組織設計上以「首長制」佔絕大多數,由首長負最終決策責任。
為什麼答案是 A
首長制指機關的最終決策權與責任由首長一人承擔。此制度能確保事權統一、決策迅速且權責分明。我國行政院所屬部會為求施政效率與責任政治,絕大多數機關(如內政部、經濟部)皆採首長制,為最主要的組織設計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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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行政院所屬部會機關為求行政效率與權責分明,組織設計上以「首長制」佔絕大多數,由首長負最終決策責任。
行政機關最重視「效率」與「權責相符」,因此多數機關(如各部)皆採「首長制」;僅少數需要超然獨立的機關採委員制(合議制)。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首長制指機關的最終決策權與責任由首長一人承擔。此制度能確保事權統一、決策迅速且權責分明。我國行政院所屬部會為求施政效率與責任政治,絕大多數機關(如內政部、經濟部)皆採首長制,為最主要的組織設計型態。
B✕ 陷阱
委員制(合議制的一種)由多位地位平等的委員共同參與決策。雖然行政院下設有若干「委員會」,但數量上遠少於採首長制的機關。且許多名為委員會的機關實質上仍偏向首長制運作,因此委員制並非居多的型態。
C✕
合議制與委員制概念相近,強調透過多數決形成機關意志,以集思廣益並防止個人專斷。此型態主要適用於需要超然獨立、客觀公正的「獨立機關」(如中選會、公平會、通傳會),並非常態性的多數行政機關設計。
D✕
混合制指結合首長制與委員制的特點,例如首長制機關內部設有業務會報或諮詢委員會以輔助決策。但就整體機關的法定組織型態與最終決策權歸屬而言,仍會明確歸類為首長制或合議制,混合制並非法定的主流分類。
首長制 vs. 委員制 (合議制) 比較
| 比較項目 | 首長制 | 委員制 (合議制) |
|---|
| 決策權歸屬 | 首長一人獨攬並負全責 | 全體委員共同決策 (多數決) |
| 主要優點 | 決策迅速、事權統一、權責分明 | 集思廣益、客觀公正、避免專斷 |
| 主要缺點 | 易流於主觀專斷、考量較不周延 | 決策緩慢、權責易分散或推諉 |
| 適用機關 | 多數一般行政機關 (如各部、署、局) | 獨立機關或需超然中立者 (如NCC、中選會) |
題目提到「部會」,考生易因行政院下設有許多「委員會」而誤選委員制。實際上,除了少數獨立機關(如通傳會、公平會)採真正的合議制外,多數機關皆為首長制。甚至許多名為「委員會」的機關(如國發會、僑委會),實務上也是由主任委員負最終決策責任的首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