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08 年第 24 題單選題
人口販運被害人因協助偵查或審判而於送返原籍國(地)後人身安全有危險之虞者,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許可後,人口販運被害人得停留、居留。其在我國合法連續居留幾年,每年居住超過幾日者,得申請永久居留?
A1年,365日
B3年,270日
C5年,183日
D5年,270日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人口販運被害人經專案許可居留,須合法連續居留5年且每年居住逾270日,始得申請永久居留。
為什麼答案是 D
5年270日完全符合現行人口販運防制法規定,為人口販運被害人申請永久居留之正確要件。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人口販運被害人經專案許可居留,須合法連續居留5年且每年居住逾270日,始得申請永久居留。
秒解技巧:直接鎖定「5年、270日」。一般外僑永久居留是183日,被害人專案許可對實際居住天數要求較高為270日,年限皆為5年。
逐選項分析
A✕
1年365日時間過短,不符任何永久居留之法定年限門檻,屬明顯錯誤選項。
B✕
3年270日年限錯誤,法定門檻為連續居留5年,而非3年。
C✕ 陷阱
5年183日天數錯誤。183日為一般外僑永久居留或稅務居民之認定標準,本題專案許可須達270日。
D✓ 正確
5年270日完全符合現行人口販運防制法規定,為人口販運被害人申請永久居留之正確要件。
永久居留條件對照表
| 適用對象 | 連續居留年限 | 每年居住天數 | 法源依據 |
|---|
| 一般外國人(外僑永久居留) | 5年 | 183日 |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5條 |
| 人口販運被害人(專案許可) | 5年 | 270日 | 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0條 |
考生極易將「每年居住超過183日」(一般外僑永久居留或稅務居民標準)與本題的「270日」混淆。請牢記人口販運被害人因屬專案許可,為確認其真實居住事實,對實際居住天數要求更嚴格(270日)。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