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08 年第 24 題單選題
人口販運被害人因協助偵查或審判而於送返原籍國(地)後人身安全有危險之虞者,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許可後,人口販運被害人得停留、居留。其在我國合法連續居留幾年,每年居住超過幾日者,得申請永久居留?
A1年,365日
B3年,270日
C5年,183日
D5年,270日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人口販運被害人因協助偵查或審判有危險之虞者,申請永久居留的要件為「合法連續居留5年,每年居住超過270日」。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人口販運防制法》規定,專案許可之被害人需合法連續居留5年,每年居住超過270日,始得申請永久居留。
考點:居留年數與日數考點:居留年數考點:一般外國人居留考點:被害人永久居留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