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05 年第 19 題單選題
下列何種情形,可為判決之更正?
A訴訟標的之一部有裁判脫漏之情形
B判決有誤寫之情形正確答案
C訴訟費用之裁判有一部脫漏之情形
D法院逾越原告聲明中請求之金額判決
B正確答案
判決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時,法院得更正;脫漏則走補充判決。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民訴第232條,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隨時或依聲請以裁定更正。這是更正判決的典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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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判決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時,法院得更正;脫漏則走補充判決。
看到「誤寫、誤算、顯然錯誤」→ 更正判決;看到「脫漏」→ 補充判決。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訴訟標的一部裁判脫漏屬「補充判決」範疇(民訴第233條),不是更正判決。脫漏是漏判,更正是寫錯,兩者救濟方式不同。
B✓ 正確
依民訴第232條,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隨時或依聲請以裁定更正。這是更正判決的典型情形。
C✕ 陷阱
訴訟費用裁判脫漏亦屬補充判決事由,由原法院補充裁判,非更正。考生易把「脫漏」誤看成「錯誤」而誤選。
D✕
法院逾越原告聲明判決,違反處分權主義(民訴第388條),屬違法判決,應以上訴救濟,不是更正也不是補充。
判決瑕疵的三種救濟
| 類型 | 情形 | 救濟方式 | 法條 |
|---|
| 更正判決 | 誤寫、誤算、顯然錯誤 | 裁定更正 | 民訴 §232 |
| 補充判決 | 訴訟標的或費用裁判脫漏 | 聲請補充判決 | 民訴 §233 |
| 上訴 | 逾越聲明、適用法律錯誤 | 提起上訴 | 民訴 §437 以下 |
ACD 都是「判決的瑕疵」,但只有「誤寫(顯然錯誤)」才能用更正。A、C 是脫漏 → 補充判決;D 是訴外裁判 → 上訴。考生若沒分清「錯寫」與「漏寫」就會踩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