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05 年第 44 題單選題考點:告訴與告發區別考點:獨立告訴權
關於刑事訴訟中之告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證人張三在李四為被告的案件中作偽證,李四得對張三提起告訴
B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得為告訴,但不得與被害人明示之意思相反
C告訴,應向偵查機關,以書面之方式為之
D告訴乃論之罪,指定代行告訴人不得與被害人明示之意思相反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刑事訴訟中,法定代理人與配偶得「獨立告訴」(不受被害人意思拘束),但「代行告訴人」不得與被害人明示之意思相反;偽證罪侵害國家法益,私人僅能告發。
逐選項解析
A證人張三在李四為被告的案件中作偽證,李四得對張三提起告訴告訴與告發區別✕ 錯誤
偽證罪保護的是「國家司法權之正確行使」(國家法益),李四並非直接被害人,僅能向偵查機關「告發」,無權提起「告訴」。
B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得為告訴,但不得與被害人明示之意思相反獨立告訴權✕ 易錯陷阱
依刑事訴訟法第233條第1項,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其告訴權為固有權,不受被害人意思之拘束,故「得」與被害人明示之意思相反。
D告訴乃論之罪,指定代行告訴人不得與被害人明示之意思相反✓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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