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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1443單選題

關於「告訴」或「告發」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
B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
C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
D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告訴不可分原則適用共犯;公務員知有犯罪嫌疑是『應』告發而非『得』告發。

為什麼答案是 D

錯誤!刑訴法第241條: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是法定義務而非權利,選項將『應』偷換成『得』。

考點:告訴不可分考點:撤回告訴不可分考點:一般人告發考點:公務員告發義務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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