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14 年第 39 題單選題
關於法庭進行通常審判程序之證據調查,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證物應用提示、使其辨認之方式為之
B筆錄應用宣讀或告以要旨之方式為之
C得為證據之被告自白,應第一優先調查,其順位要在所有證據調查之前正確答案
D證人採用交互詰問之證據調查方式為之
C正確答案
錯誤的是 (C);通常審判程序中,得為證據之被告自白原則上應於其他與犯罪事實有關之證據調查完畢後,始得調查,並非第一優先。
為什麼答案是 C
錯誤。得為證據之被告自白,除特別規定外,原則上不得先行調查,而應於有關犯罪事實之其他證據調查完畢後,始得調查。立法目的在避免法院過度依賴自白,並落實自白補強法則與防止先入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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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錯誤的是 (C);通常審判程序中,得為證據之被告自白原則上應於其他與犯罪事實有關之證據調查完畢後,始得調查,並非第一優先。
先抓「證據調查方法」與「證據調查順序」兩條主軸:證物以提示辨認、筆錄以宣讀或告以要旨、證人原則上以交互詰問進行,這三項都是正確敘述;只有被告自白的順序被反過來寫,因為法律原則是自白不得先於其他相關證據調查,所以 (C) 錯。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證物之調查,原則上應以提示當事人、使其辨認之方式為之。這是直接審理與言詞審理下的基本操作方式。
B✕
正確。筆錄或其他文書證據之調查,通常以宣讀,或告以要旨的方式進行,使當事人知悉其內容並得表示意見。
C✓ 正確
錯誤。得為證據之被告自白,除特別規定外,原則上不得先行調查,而應於有關犯罪事實之其他證據調查完畢後,始得調查。立法目的在避免法院過度依賴自白,並落實自白補強法則與防止先入為主。
D✕
正確。通常審判程序中,證人之證據調查採交互詰問制度,係刑事審判的重要核心程序。
最常見陷阱是把「自白很重要」誤認成「自白要最先調查」。實際上恰好相反:刑訴法對被告自白採較嚴格態度,原則上放在其他犯罪事實證據調查之後,避免形成先入為主。另要分清「證物」是提示辨認,「文書」才是宣讀或告以要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