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14 年第 35 題單選題
關於羈押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憲法第 8 條第 2 項規定:「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並至遲於 24 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依司法院釋字第 392 號解釋,所指「法院審問」也包括檢察官之訊問在內
B辯護人或被告於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均得檢閱卷宗並得抄錄或攝影,不受任何限制
C不論是偵查中、審判中之羈押,或延長羈押,均以經法院訊問被告為必要正確答案
D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如經法院羈押,就表示日後一定會起訴並判決有罪
C正確答案
羈押屬強制處分,須由法院訊問被告後裁定,偵查/審判/延長羈押皆同。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確。依刑訴法規定,法院於偵查中、審判中決定羈押,或裁定延長羈押前,均應訊問被告,使其有陳述意見之機會,此為法官保留原則與正當程序之體現。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羈押屬強制處分,須由法院訊問被告後裁定,偵查/審判/延長羈押皆同。
抓「羈押=法官保留原則」→ 一定要法院訊問被告才能押。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釋字第 392 號恰恰相反:認為憲法第 8 條所稱「法院」不包括檢察官,檢察官無羈押權,羈押決定權專屬法院,這是我國 86 年修法將羈押權從檢察官移轉至法院的關鍵解釋。
B✕
偵查中羈押審查程序的卷證資訊獲知權有限制:辯護人原則上得檢閱,但涉及國安、妨害偵查等事由得限制;被告本人更不得直接檢閱卷宗,僅能透過辯護人。「不受任何限制」過於絕對。
C✓ 正確
正確。依刑訴法規定,法院於偵查中、審判中決定羈押,或裁定延長羈押前,均應訊問被告,使其有陳述意見之機會,此為法官保留原則與正當程序之體現。
D✕
大錯特錯。羈押僅為保全程序之強制處分,審查的是有無逃亡、滅證、串供之虞,與有罪無罪無關。被羈押者仍受無罪推定保障,日後可能不起訴、緩起訴或判決無罪。
羈押三階段比較
| 階段 | 決定機關 | 須訊問被告 | 期間 |
|---|
| 偵查中羈押 | 法院(檢方聲請) | 是 | 2 月,得延 1 次 |
| 審判中羈押 | 法院 | 是 | 3 月,得延長 |
| 延長羈押 | 法院 | 是(期滿前) | 依法定次數 |
A 選項把釋字 392 號的結論完全顛倒。該號解釋是宣告檢察官不能羈押人民的里程碑,把羈押權從檢方拿回給法院。考生若只看到「釋字 392+檢察官訊問」就勾選,正中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