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14 年第 3 題單選題考點:保存行為考點:返還對象限制
甲、乙與丙因繼承而公同共有 A 地,丁無權占有 A 地建屋居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可以單獨起訴,請求丁拆屋並將 A 地返還給甲、乙與丙正確答案
B甲未得到乙與丙同意,仍得單獨起訴,請求丁拆屋並返還 A 地給甲
C甲、乙與丙必須共同對丁起訴,方有當事人適格
D若乙與丙不同意進行訴訟,法院可依職權命其參加訴訟
A正確答案
公同共有人基於保存行為,可單獨起訴請求第三人返還給全體共有人,不必全體共同起訴。
逐選項解析
A甲可以單獨起訴,請求丁拆屋並將 A 地返還給甲、乙與丙保存行為✓ 正確
正確。公同共有人對第三人之返還請求屬「保存行為」,依民法第828條第2項準用第821條,共有人之一人可單獨起訴,但須請求返還給「全體共有人」(甲乙丙),此為實體法與當事人適格之要求。
B甲未得到乙與丙同意,仍得單獨起訴,請求丁拆屋並返還 A 地給甲返還對象限制✕ 易錯陷阱
錯誤陷阱在「返還給甲」。單獨起訴可以,但不能請求返還給自己一人,必須請求返還給全體公同共有人,否則於實體法上無理由,法院應駁回。
C甲、乙與丙必須共同對丁起訴,方有當事人適格✕ 錯誤
D若乙與丙不同意進行訴訟,法院可依職權命其參加訴訟✕ 錯誤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