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住臺南市與住新北市之乙共同至臺中市竊取丙所有之汽車 1 輛,並於高雄市將該車出售予知情之丁,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對甲、乙所犯竊盜罪有管轄權
B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對丁所犯故買贓物罪有管轄權
C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對丁所犯故買贓物罪有管轄權
D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對甲、乙所犯竊盜罪有管轄權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高雄為贓物罪犯罪地,屬贓物罪管轄法院;依牽連管轄之單向性,贓物罪法院不得反向管轄本罪,故高雄地院對甲乙竊盜罪無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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