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受丁脅迫,贈與乙某名錶,並依讓與合意交付之;乙隨即轉售給善意的丙,並依讓與合意交付之。經查,乙並不知甲受丁脅迫之情事。關於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甲得主張撤銷其與乙之贈與契約,其撤銷並得對抗善意之丙正確答案
B甲係受第三人丁脅迫,乙非明知或可得而知,甲不得主張撤銷其與乙之贈與契約
C丙不得依民法第801條及第948條規定主張動產善意取得
D乙、丙間之買賣契約與物權契約,均為無效
答案與詳解
依民法第92條第2項反面解釋,因被脅迫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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