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公平交易管理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111 年第 22 題單選題
家庭主婦甲上菜市場採買,看到菜攤上擺放告示牌寫著:「芥藍菜三把一百元」,於是向前詢問老闆:「老闆,如果買三把芥藍菜,可不可以送些蒜頭」,老闆乙答道:「現在蒜頭很貴,您買三把芥藍菜,我送您一些蔥」,甲復答說:「好吧,謝謝您」,乙最後說:「我再多送您一些辣椒」,甲開心說:「感恩喔」。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菜攤告示牌所寫之「芥藍菜三把一百元」為要約
B甲詢問「如果買三把芥藍菜,可不可以送些蒜頭」為要約
C乙回答「現在蒜頭很貴,您買三把芥藍菜,我送您一些蔥」為承諾正確答案
D乙說「我再多送您一些辣椒」為要約
C正確答案
貨物標價陳列視為要約;對要約內容做任何變更即為「新要約」,而非承諾。
逐選項解析
A菜攤告示牌所寫之「芥藍菜三把一百元」為要約✕ 錯誤
依民法第154條第2項規定,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故菜攤告示牌為要約。
B甲詢問「如果買三把芥藍菜,可不可以送些蒜頭」為要約✕ 錯誤
甲要求加送蒜頭,是對原要約內容的變更,依民法第160條第2項視為拒絕原要約而提出新要約。
C乙回答「現在蒜頭很貴,您買三把芥藍菜,我送您一些蔥」為承諾✓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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