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目睹路邊熄火停放之汽車內有一名嬰兒昏睡,車門上鎖無法開啟,甲久候數小時未見車主返回,擋風玻璃上亦未留置聯絡電話,當時高溫炎熱,甲惟恐嬰兒熱死,乃拾取路邊石塊敲破車窗,將嬰兒救出。甲得基於何事由而阻卻違法?
A正當防衛
B緊急避難正確答案
C業務上正當行為
D依法令之行為
答案與詳解
依刑法第24條,為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之緊急危難,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嬰兒有熱死危險(現在危難),砸窗救人是唯一手段,且生命法益大於財產法益,成立緊急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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