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人員甲與不具公務員身分之乙共謀,明知無抵押設定之事實,卻於乙之土地登記資料中登載抵押權。下列關於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之敘述,何者正確?
A乙不具公務員身分,依刑法第31條第1項但書規定,得減輕其刑正確答案
B乙不具公務員身分,不成立犯罪
C乙不具公務員身分,應加重刑責
D乙不具公務員身分,依法不得減輕其刑
答案與詳解
刑法第31條第1項規定,因身分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無身分者共同實行仍以共犯論,但書明定『得減輕其刑』。乙雖無公務員身分,仍成立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之共犯,但得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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