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考試-錄事類科法學大意109 年第 39 題單選題
被告甲因涉犯竊盜罪被起訴,關於刑事訴訟法之權利告知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一定要為自己辯白,不能保持沉默
B甲若具有原住民身分,可以請求法律扶助正確答案
C甲一定要委任律師才能聲請調查證據,不能自己聲請
D甲會收到起訴書,所以法院不用告訴甲涉犯的罪名是什麼
B正確答案
刑事訴訟法第95條明定被告有四項基本權利:被告知罪名、保持緘默、選任辯護人(原住民等可請求法扶)、請求調查有利證據。
逐選項解析
A甲一定要為自己辯白,不能保持沉默✕ 錯誤
違反「緘默權」。刑事訴訟法第95條第1項第2款明定,被告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被告絕對有權利不說話。
C甲一定要委任律師才能聲請調查證據,不能自己聲請✕ 易錯陷阱
刑事訴訟法第95條第1項第4款規定,被告「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法律並未限制必須委任律師才能聲請,被告本人當然可以親自向法院聲請調查證據。
D甲會收到起訴書,所以法院不用告訴甲涉犯的罪名是什麼✕ 易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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