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地政土地法大意104 年第 35 題單選題
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逾期不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應依下列何種順序逕行施測?
A順序依次:鄰地界址、參照舊地籍圖、地方習慣、現使用人之指界
B順序依次:鄰地界址、地方習慣、參照舊地籍圖、現使用人之指界
C順序依次:鄰地界址、參照舊地籍圖、現使用人之指界、地方習慣
D順序依次:鄰地界址、現使用人之指界、參照舊地籍圖、地方習慣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重新地籍測量時,所有權人不指界,依序以『鄰地界址→現使用人指界→舊地籍圖→地方習慣』逕行施測。
為什麼答案是 D
正確順序:①鄰地界址 ②現使用人之指界 ③參照舊地籍圖 ④地方習慣。符合土地法第59條之1及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59條規定。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重新地籍測量時,所有權人不指界,依序以『鄰地界址→現使用人指界→舊地籍圖→地方習慣』逕行施測。
口訣:鄰→使→舊→習(鄰居先、使用人次、舊圖再來、習慣墊底)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把「參照舊地籍圖」排第二位是常見陷阱。正確順序是先找「現使用人指界」,因為實際使用狀態比舊圖更貼近現況。
B✕
地方習慣是最後順位,不可能排在第二。且舊地籍圖也應在現使用人指界之後。整體順序全錯。
C✕ 陷阱
同樣把舊地籍圖提前到第二位。實際條文是現使用人指界優先於舊地籍圖,因為現況指界證據力較強。
D✓ 正確
正確順序:①鄰地界址 ②現使用人之指界 ③參照舊地籍圖 ④地方習慣。符合土地法第59條之1及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59條規定。
逕行施測順序 (口訣:鄰使舊習)
| 順位 | 依據 | 理由 |
|---|
| 1 | 鄰地界址 | 相鄰土地已確定的界址最可靠 |
| 2 | 現使用人之指界 | 實際使用狀態反映現況 |
| 3 | 參照舊地籍圖 | 原始登記資料作輔助 |
| 4 | 地方習慣 | 前三者都不可得時才用 |
最常見陷阱是把「參照舊地籍圖」排在「現使用人指界」之前(A、C 選項)。考生直覺認為官方圖資應優先,但法規實際上讓「現使用人指界」優先,因為現況證據更直接。記住口訣「鄰使舊習」即可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