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地政土地法大意104 年第 44 題單選題
下列關於土地增值稅稅率之敘述,何者正確?
A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適用百分之十特別稅率,以一次為限,無例外規定
B持有土地超過十年以上者,就其土地增值稅應繳部分減徵百分之十
C經重劃之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其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
D依法得徵收之私有土地,土地所有權人自願按徵收補償地價售與需地機關者,免徵其土地增值稅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依法得徵收之私有土地,所有權人自願按徵收補償地價售與需地機關者,依土地稅法免徵土地增值稅。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法得徵收之私有土地,所有權人自願按徵收補償地價售與需地機關者,依土地稅法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鼓勵協議價購以減少徵收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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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法得徵收之私有土地,所有權人自願按徵收補償地價售與需地機關者,依土地稅法免徵土地增值稅。
看到「一次為限」「無例外」先打問號;自用住宅稅率 10% 有例外可再適用。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自用住宅用地適用 10% 特別稅率原則上以一次為限,但土地稅法設有例外(符合一定條件可再次適用,即「一生一屋」規定),並非「無例外」。
B✕ 陷阱
長期持有減徵門檻是「超過 20 年」才減徵 20%,持有超過 30 年減 30%、40 年減 40%;不是「10 年減 10%」,數字被偷換。
C✕ 陷阱
經重劃之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土地增值稅「減徵 40%」,非「減半徵收(50%)」。數字陷阱。
D✓ 正確
依法得徵收之私有土地,所有權人自願按徵收補償地價售與需地機關者,依土地稅法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鼓勵協議價購以減少徵收爭議。
土地增值稅優惠一覽
| 情形 | 優惠 | 備註 |
|---|
| 自用住宅用地 | 10% 特別稅率 | 原則一次,符合要件可再適用 |
| 持有超過 20 年 | 減徵 20% | 30 年減 30%、40 年減 40% |
| 重劃土地首次移轉 | 減徵 40% | 非減半 |
| 協議價購(得徵收土地) | 免徵 | 需按補償地價售予需地機關 |
| 依法徵收 | 免徵 | 公用徵收免稅 |
土地增值稅優惠有四大類型:自用住宅適用10%、長期持有最多減徵40%、重劃土地減徵40%、協議價購全免。考選部最常挖坑的是「自用住宅10%稅率有無例外」——答案是有,符合「一生一屋」條件可完全免稅。其他常見陷阱包括長期持有年限(20年非10年)和減徵幅度(減40%不是減半)。判斷關鍵:看到「無例外」「一律」等絕對化字眼要立刻警覺,稅法優惠通常都有更優惠的例外條款;協議價購是唯一直接免稅的情況,因為配合公共建設且價格低於市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