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藥師藥事行政與法規105 年第 8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為藥師法所稱主管機關?
A新北市衛生局
B臺北市藥師公會
C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D衛生福利部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藥師法的主管機關要背條文層級:中央是衛生福利部,不是食藥署、公會或地方衛生局。
為什麼答案是 D
正解。藥師法明定,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所以本題問藥師法主管機關時,應選衛生福利部。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藥師法的主管機關要背條文層級:中央是衛生福利部,不是食藥署、公會或地方衛生局。
看到「藥師法所稱主管機關」先找中央主管機關,答案鎖定衛生福利部;食藥署只是所屬機關。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新北市衛生局雖然實務上承辦地方衛生行政業務,但藥師法條文所稱地方主管機關是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不是直接寫衛生局。
B✕
臺北市藥師公會是藥師職業團體,負責會員、同業自治等事項,不是藥師法所稱的行政主管機關,不能與政府機關混淆。
C✕ 陷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常處理藥品、食品、醫療器材等業務,很像答案;但藥師法所定中央主管機關是衛生福利部本身。
D✓ 正確
正解。藥師法明定,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所以本題問藥師法主管機關時,應選衛生福利部。
藥師法主管機關層級
| 層級 | 條文用語 | 本題對應 | 考試提醒 |
|---|
| 中央 | 衛生福利部 | D | 最常考,直接背 |
| 直轄市 | 直轄市政府 | 非衛生局 | 不要被承辦機關騙 |
| 縣市 | 縣市政府 | 非縣市衛生局 | 條文看政府層級 |
| 職業團體 | 藥師公會 | B | 不是行政主管機關 |
考選部最愛把「主管機關」與「實際承辦機關」混在一起考。食藥署、衛生局都很像答案,但條文層級要看衛生福利部、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