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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大意10719單選題

贈與人有下列情形得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之敘述,何者錯誤?

A無遺囑執行人正確答案
B行蹤不明
C逾本法規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財產可供執行
D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贈與稅原則由贈與人繳納,例外三情形改由受贈人繳:行蹤不明、逾期未繳且無財產可執行、死亡時稅未核課。A 是遺產稅概念,混淆了。

為什麼答案是 A

錯誤敘述,本題要選的答案。「無遺囑執行人」是遺產稅認定納稅義務人的概念(遺贈稅法第 6 條),與贈與稅的受贈人代繳情形無關,屬科目內跨章節偷換。

考點:遺產稅誤植考點:行蹤不明考點:無財產可執行考點:死亡未核課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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