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大意107 年第 34 題單選題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有關營業人之定義,下列何者錯誤?
A以營利為目的之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之事業
B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有銷售貨物或勞務者
C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之代理人正確答案
D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
C正確答案
營業人定義於營業稅法第6條,外國事業在台「代理人」本身非營業人,代理的外國事業才是。
為什麼答案是 C
錯誤!營業人是「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固定營業場所』」,不是「代理人」。選項偷換名詞,考生容易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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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營業人定義於營業稅法第6條,外國事業在台「代理人」本身非營業人,代理的外國事業才是。
記營業稅法第6條四款:營利事業、非營利組織有銷售、外國無固定場所銷售電子勞務、跨境電商。代理人是「代課老師」不是本人。
逐選項分析
A✕
營業稅法第6條第1款明定,以營利為目的之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事業屬營業人,敘述正確。
B✕
第6條第2款: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只要有銷售貨物或勞務即為營業人,敘述正確。
C✓ 正確
錯誤!營業人是「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固定營業場所』」,不是「代理人」。選項偷換名詞,考生容易誤判。
D✕
105年修法新增第6條第4款,跨境電商外國事業無固定營業場所,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者為營業人,敘述正確。
營業稅法第6條:營業人四類型
| 款次 | 類型 | 關鍵要件 | 例子 |
|---|
| 第1款 | 營利事業 | 以營利為目的 | 公司、行號 |
| 第2款 | 非營利組織 | 有銷售貨物/勞務 | 財團法人賣書 |
| 第3款 | 外國事業 | 在台有固定營業場所 | 外商台灣分公司 |
| 第4款 | 跨境電商 | 無固定場所、賣電子勞務給自然人 | Netflix、Google |
題目把「固定營業場所」偷換成「代理人」。兩者都在台協助外國事業運作,但法律定位不同:固定營業場所『是』營業人;代理人只是代辦事務,真正營業人仍為該外國事業。考選部最愛這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