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敘述何者屬於稅捐稽徵法第 1 章之 1 所規定的納稅義務人權利之保護?
A因天災、事變而遲誤依法所定繳納稅捐期間者,該管稅捐稽徵機關,得視實際情形,延長其繳納期間,並公告之
B財政部得本互惠原則,對外國派駐中華民國之使領館及享受外交官待遇之人員,暨對雙方同意給與免稅待遇之機構及人員,核定免徵稅捐
C繳納稅捐之文書,稅捐稽徵機關應於該文書所載開始繳納稅捐日期前送達
D稅法或其他法律為特定政策所規定之租稅優惠,應明定實施年限並以達成合理之政策目的為限,不得過度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這是稅捐稽徵法第11條之4規定,明定租稅優惠須有落日條款、不得過度,正是第1章之1納稅義務人權利保護的核心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