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大意107 年第 14 題單選題
甲公司於申報 106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其帳列的營業毛利為3,500 萬元,包括捐贈支出等之相關費用共計 2,500 萬元。捐贈支出細目如下:對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之捐贈為200 萬元;對國立大學捐贈為 200 萬元。依所得稅法以及相關法規之規定,甲公司可認列之捐贈金額為何?
A100 萬元
B200 萬元
C300 萬元
D400 萬元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營利事業對政府機關(含公立學校及政府基金)之捐贈不受金額限制,本題兩筆捐贈皆可全數認列共400萬元。
為什麼答案是 D
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與國立大學皆屬對各級政府之捐贈,不受金額限制,故兩筆共400萬元可全數認列。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營利事業對政府機關(含公立學校及政府基金)之捐贈不受金額限制,本題兩筆捐贈皆可全數認列共400萬元。
看到「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與「國立大學」皆屬對政府捐贈,不受所得額10%限制,直接相加200+200=400萬元。
逐選項分析
A✕
未正確判斷捐贈對象屬性,且計算數值有誤,非正確可認列金額。
B✕
僅認列其中一筆捐贈金額,忽略另一筆對政府捐贈亦不受限制可全數認列。
C✕ 陷阱
誤將其中一筆捐贈套用所得額百分之十限額計算,實際上兩者皆屬對政府捐贈而不受限制。
D✓ 正確
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與國立大學皆屬對各級政府之捐贈,不受金額限制,故兩筆共400萬元可全數認列。
營利事業捐贈限額一覽表
| 捐贈對象 | 認列限額 | 本題適用 |
|---|
| 各級政府、國防、軍隊、專案核准 | 不受金額限制 | 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國立大學 |
| 合於第11條第4項之機關團體 | 所得額 10% 以內 | 無 |
| 政治獻金 | 依政治獻金法規定 | 無 |
考生易將「國立大學」誤認為一般教育機關團體,而套用所得額10%的限額規定。事實上,公立學校屬政府機關,對其捐贈視為對各級政府捐贈,不受金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