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於申報 106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其帳列的營業毛利為3,500 萬元,包括捐贈支出等之相關費用共計 2,500 萬元。捐贈支出細目如下:對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之捐贈為200 萬元;對國立大學捐贈為 200 萬元。依所得稅法以及相關法規之規定,甲公司可認列之捐贈金額為何?
A100 萬元
B200 萬元
C300 萬元
D400 萬元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對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捐贈200萬(依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全額認列)+對國立大學(公立學校)捐贈200萬(依教育基本法及所得稅法全額認列)=4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