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規定,營利事業銷售貨物或勞務,如有隨銷售附贈禮券、獎勵積點或保固服務等,該附贈部分相對應之收入應如何計入課稅?
A應於銷售時認列,不得遞延正確答案
B應列為遞延收入,待紅利積點兌換時才得列為收入
C應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內營業收入調節欄項下調減
D應予遞延,待保固期限過後再列為收入
答案與詳解
正解。查核準則規定附贈禮券、獎勵積點、保固服務之相對應收入,應於銷售貨物或勞務時全額認列,不得遞延,待實際兌換或保固發生時再以費用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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