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藥師(二)藥事行政與法規106 年第 8 題單選題
可將藥師移付懲戒者,下列何者錯誤?
D正確答案
藥師移付懲戒只看兩類:藥師公會或主管機關;主管機關含衛福部與縣市政府,不含內政部。
為什麼答案是 D
內政部不是藥師法所稱主管機關。它可能讓人聯想到人民團體或公會管理,但本題考的是藥師懲戒移付主體,應回到藥師法排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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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藥師移付懲戒只看兩類:藥師公會或主管機關;主管機關含衛福部與縣市政府,不含內政部。
看到「移付懲戒」先背口訣:公會+主管機關。再用藥師法主管機關定義排除內政部。
逐選項分析
A✕
藥師公會正是藥師法明文列出的移付懲戒主體之一。考選部常考「公會自律」與「行政主管機關」並列,不能因公會不是政府機關就排除。
B✕
縣市政府屬於地方主管機關,依藥師法主管機關定義,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因此其可作為主管機關移付藥師懲戒,並非錯誤選項。
C✕
衛生福利部是藥師法的中央主管機關。題目問可將藥師移付懲戒者,中央主管機關當然在「主管機關」範圍內,所以 C 為正確敘述。
D✓ 正確
內政部不是藥師法所稱主管機關。它可能讓人聯想到人民團體或公會管理,但本題考的是藥師懲戒移付主體,應回到藥師法排除之。
藥師移付懲戒主體速記
| 類型 | 代表 | 是否可移付 | 考試判斷 |
|---|
| 公會 | 藥師公會 | 可以 | 藥師法明文列入 |
| 中央主管機關 | 衛生福利部 | 可以 | 中央主管機關 |
| 地方主管機關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可以 | 地方主管機關 |
| 非藥師法主管機關 | 內政部 | 不可以 | 本題正解 |
本題是反向題,問「何者錯誤」。陷阱在把藥師公會的團體屬性,誤導成內政部也有權移付懲戒;但藥師懲戒要回到藥師法主管機關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