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歲受監護宣告之甲,某日於回復正常意識但尚未撤銷監護宣告之情況下,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允許,與乙訂立房屋租賃契約,該法律行為之效力為:
A因甲已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故有效
B因甲為無行為能力人,故無效正確答案
C效力未定,若甲之法定代理人事後承認,則有效
D有效,但其法定代理人得撤銷之
答案與詳解
正解。依民法第15條,受監護宣告之人為無行為能力人;第75條前段規定無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無效。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法律行為,不是「允許」其自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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