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職能治療師職能治療學概論(包括職能治療之歷史、哲學、角色與功能、理論基礎、倫理與規範、行政管理)112 年第 80 題單選題
依據職能治療師法,下列那一個組織應辦理解散?
A台北市職能治療師公會
B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C台灣職能治療學會
D台灣省職能治療師公會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依職能治療師法,因應精省及行政區劃調整,台灣省職能治療師公會應辦理解散,僅維持縣市及全國聯合會兩級。
為什麼答案是 D
因精省及行政區域調整,省級公會已無存在必要,職能治療師法明定應辦理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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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職能治療師法,因應精省及行政區劃調整,台灣省職能治療師公會應辦理解散,僅維持縣市及全國聯合會兩級。
公會組織採「縣市公會+全國聯合會」二級制,省級公會已無設置必要,應解散。
逐選項分析
A✕
台北市為地方層級之直轄市公會,屬合法存在之基層公會組織,不須解散。
B✕
全國聯合會為法定最高層級組織,負責整合全國各地公會事務,屬應存續組織。
C✕ 陷阱
學會屬學術性團體,非職能治療師法規範之公會體系,與解散議題無關,易與公會混淆。
D✓ 正確
因精省及行政區域調整,省級公會已無存在必要,職能治療師法明定應辦理解散。
職能治療師公會組織層級
| 層級 | 組織名稱 | 現況 |
|---|
| 地方 | 直轄市、縣市職能治療師公會 | 存續 |
| 省級 | 台灣省職能治療師公會 | 應辦理解散 |
| 全國 | 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 存續 |
考生易將「學會」與「公會」混為一談,或誤以為直轄市公會也應解散;實際上僅省級公會因精省政策而須解散,其他層級組織仍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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