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牙醫師(二)牙醫學(六)(包括齒顎矯正學、兒童牙科學、牙科公共衛生學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114 年第 79 題單選題考點:救治義務考點:行政罰vs刑罰
依醫師法規定,關於醫師提供病人醫療服務的規定,下列敍述何者錯誤?
A醫師對於危急之病人,應即依其專業能力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
B醫師如無故拖延危急病人之處置,會處以徒刑及罰鍰處分正確答案
C無故拖延危急病人之處置會受新臺幣2 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罰鍰處分
D將醫師證書租借他人使用,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其醫師證書
B正確答案
醫師法對無故拖延危急病人僅處罰鍰,無刑事徒刑規定。
逐選項解析
A醫師對於危急之病人,應即依其專業能力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救治義務✕ 錯誤
醫師法第21條明文規定,醫師對危急病人應依專業能力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敘述正確。
B醫師如無故拖延危急病人之處置,會處以徒刑及罰鍰處分行政罰vs刑罰✓ 正確
這是題目要選的「錯誤敘述」。違反第21條救治義務僅處新臺幣2萬至10萬元罰鍰(第29條),並無徒刑刑事處分,本選項將行政罰誤植為刑事罰。
C無故拖延危急病人之處置會受新臺幣2 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罰鍰處分✕ 錯誤
D將醫師證書租借他人使用,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其醫師證書✕ 錯誤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
牙醫學(六)(包括齒顎矯正學、兒童牙科學、牙科公共衛生學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