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一般行政行政學大意106 年第 18 題單選題
下列有關公共政策的界定及闡述,何者錯誤?
A公共政策的目的在解決公共問題
B公共政策是由第二部門所制訂的正確答案
C公共政策包含政府所決定作為或不作為的活動
D以法律、命令、計畫、服務或產品等活動表示公共政策的內涵
B正確答案
公共政策由「政府(第一部門)」制訂,不是第二部門(企業)。
為什麼答案是 B
本題要選錯誤者。公共政策是由第一部門(政府)所制訂,第二部門指營利企業(私部門),第三部門則是非營利組織,故此敘述錯誤,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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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公共政策由「政府(第一部門)」制訂,不是第二部門(企業)。
看到「第二部門制訂公共政策」直接打叉,公共政策=政府的事。
逐選項分析
A✕
公共政策核心目的就是解決公共問題、回應民眾需求,此為政策學基本定義,敘述正確。
B✓ 正確
本題要選錯誤者。公共政策是由第一部門(政府)所制訂,第二部門指營利企業(私部門),第三部門則是非營利組織,故此敘述錯誤,為正解。
C✕ 陷阱
Dye 經典定義:公共政策是政府選擇作為或不作為的一切活動。「不作為」也是一種政策選擇,敘述正確。
D✕
公共政策的表現形式多元,包含法律、行政命令、施政計畫、公共服務、公共財貨等,敘述正確。
三部門區分
| 部門 | 代表 | 特性 | 產出 |
|---|
| 第一部門 | 政府機關 | 公權力、公益 | 公共政策、法規 |
| 第二部門 | 民間企業 | 營利、市場 | 商品、服務 |
| 第三部門 | NPO/NGO | 非營利、公益 | 志願服務、倡議 |
公共政策的制訂主體必須是「政府」,這是公共行政最基本的定義邊界。考選部特別喜歡在選項中把制訂者寫成「第二部門」或「企業部門」來混淆考生。判斷關鍵在於:政策制訂權只屬於具有公權力的政府機關,企業雖可參與政策執行或提供建議,但不具備制訂公共政策的法定地位。實務上政府常與企業或 NPO 協力治理,但政策的最終決定權與課責對象永遠是第一部門。記住三部門功能定位:政府管制訂與執行、企業重效率與利潤、非營利組織補充公共服務,三者角色不可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