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檢-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組課程教學與評量(身心障礙組)110 年第 7 題單選題
有關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 的敘述 , 下列哪一選項較為正確? 甲、依據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中現況能力分析的需求,開設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乙、學習功能嚴重缺損領域的課程, 得採彈性調整各領域 /科目的內容及學習節數/ 學分數 丙、技術型高中課程分為一般科目、專業科目與實習科目三大類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以外加式課程納入專業科目中 丁、學習功能輕微缺損領域的課程,應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各領域/科目課程相同,以在普通班進行課程與評量調整為主,無需提供外加式課程
A正確答案
特殊需求領域依IEP開設;嚴重缺損得彈性調整領域內容與節數,故甲乙正確。
為什麼答案是 A
甲乙皆符合實施規範。甲:特殊需求領域課程本就依IEP現況能力分析需求開設;乙:學習功能嚴重缺損領域得彈性調整各領域/科目內容及學習節數/學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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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特殊需求領域依IEP開設;嚴重缺損得彈性調整領域內容與節數,故甲乙正確。
記住『嚴重缺損=可彈性調整』、『輕微缺損=課程調整為主但仍可外加』即可刷掉丁。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甲乙皆符合實施規範。甲:特殊需求領域課程本就依IEP現況能力分析需求開設;乙:學習功能嚴重缺損領域得彈性調整各領域/科目內容及學習節數/學分數。
B✕ 陷阱
丙錯誤。技術型高中特殊需求領域課程應以『外加式課程』方式辦理,但並非納入『專業科目』中,而是獨立於一般/專業/實習三類之外的特殊需求領域。
C✕ 陷阱
丁錯誤。輕微缺損領域雖以普通班課程調整為主,但仍可視學生需求提供外加式課程支援(如學習策略),並非『無需提供外加式課程』。
D✕
丙丁皆誤。丙誤植特殊需求課程定位,丁過度限縮輕微缺損學生的支援選項,兩者皆不符實施規範精神。
學習功能缺損程度 × 課程調整方式
| 缺損程度 | 課程依據 | 調整方式 | 外加式課程 |
|---|
| 輕微缺損 | 同十二年國教領域課程 | 普通班課程與評量調整為主 | 可視需求提供 |
| 嚴重缺損 | 可彈性調整領域/科目 | 內容、節數、學分數皆可調整 | 常需提供 |
| 優異 | 同普通班或加深加廣 | 充實、加速 | 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
丁用『無需提供外加式課程』把輕微缺損學生的支援選項講死,這是最常見陷阱。實施規範強調彈性,只要IEP評估有需要,輕微缺損生一樣可獲外加支援,絕非全面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