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工作者,雖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關於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及女性夜間工作,但應經下列何種程序始得為之?
A須經工會同意
B須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定
C須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正確答案
D須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答案與詳解
正解。依勞基法第84條之1,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工作者(如監督、管理人員、責任制專業人員等),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時、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者,應以書面為之,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