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10 年第 13 題單選題考點:和解效力考點:試行和解時點
關於訴訟上和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和解成立者,與確定終局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B法院僅得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為當事人試行和解正確答案
C第三人經法院許可,得參加和解
D和解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者,當事人得請求繼續審判
B正確答案
訴訟上和解法院於訴訟繫屬中隨時可試行,不限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
逐選項解析
A和解成立者,與確定終局判決有同一之效力和解效力✕ 錯誤
民訴法第380條第1項明文:和解成立者,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此為訴訟上和解的核心效果,正確。
B法院僅得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為當事人試行和解試行和解時點✓ 正確
錯誤。民訴法第377條規定,法院不問訴訟程度如何,得隨時試行和解,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亦得為之。並不限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這是本題要選的錯誤敘述。
D和解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者,當事人得請求繼續審判✕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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