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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119單選題

關於訴訟上和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訴訟上和解成立,須經上級法院核定,始生效力
B訴訟上和解有得撤銷之原因,得提起撤銷和解之訴
C當事人就未聲明之事項成立訴訟上和解,得為執行名義正確答案
D訴訟上和解筆錄記載有錯誤之情形,由法院以裁定更正之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訴訟上和解與確定判決同效力,可就未聲明事項成立並作為執行名義。

為什麼答案是 C

民訴法第380條之1明定:當事人就未聲明之事項或第三人參加和解成立者,得為執行名義。此為和解制度便利紛爭一次解決的設計,也是本題正解。

考點:和解生效要件考點:和解救濟方式考點:和解執行力考點:筆錄更正程序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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