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係對於確定之終局判決為之
B判決之當事人本人不能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
C為統一法律上見解,第三人提起撤銷之訴,專屬最高法院管轄正確答案
D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並無當然停止原確定判決執行之效力
答案與詳解
錯誤,本題答案。依民訴法第507條之2,第三人撤銷之訴專屬「為判決之原法院」管轄,而非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是法律審,負責統一見解是另一回事,別混淆!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