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所有位於同一法院轄區內之 A、B 二筆相鄰土地,經乙無權占有 A 土地、丙無權占有 B 土地,甲乃以一份訴狀對乙、丙提起返還土地之共同訴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於訴訟程序進行中,如對乙撤回起訴,其效力不及於丙
B甲於訴訟程序進行中,得與乙單獨成立和解,而不與丙成立和解
C甲於第一審法院受敗訴之判決後,如甲單獨對乙提起上訴,第二審法院只須將乙列為被上訴人即可
D乙、丙二人因為屬於共同訴訟,所以法院如對於乙為敗訴之判決時,亦應對丙為敗訴之判決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錯誤!本題乙、丙各自無權占有不同土地,屬「普通共同訴訟」而非必要共同訴訟。法院應分別審酌各被告情形個別判決,並無「一人敗訴、他人同敗訴」的連動效果。此為本題要選的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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