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09 年第 47 題單選題
執行扣押時,根據刑事訴訟法,下列何者非應實行扣押登記的標的?
B正確答案
刑訴法第133條第4項規定,扣押不動產、船舶、航空器,得以通知主管機關為扣押登記之方法為之,跑車(動產汽車)不在此列。
為什麼答案是 B
跑車屬一般動產,扣押方式為占有(移置保管或標封),刑訴法並未要求為扣押登記,故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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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刑訴法第133條第4項規定,扣押不動產、船舶、航空器,得以通知主管機關為扣押登記之方法為之,跑車(動產汽車)不在此列。
口訣:不動產、船、航空器得以登記方法扣押。汽車雖要監理,但刑訴扣押不以登記為必要。
逐選項分析
A✕
房屋為不動產,刑訴法第133條第4項明定扣押不動產,得以通知主管機關為扣押登記之方法為之。
B✓ 正確
跑車屬一般動產,扣押方式為占有(移置保管或標封),刑訴法並未要求為扣押登記,故為本題答案。
C✕
輪船(船舶)因具準不動產性質、登記制度完整,刑訴法第133條第4項明定扣押船舶,得以通知主管機關為扣押登記之方法為之。
D✕
航空器(飛機)與船舶同屬登記主義標的,刑訴法第133條第4項規定扣押航空器,得以通知主管機關為扣押登記之方法為之。
刑訴扣押方法對照
| 標的 | 扣押方式 | 法源 | 備註 |
|---|
| 不動產(房屋、土地) | 扣押登記 | 刑訴§133第4項 | 通知主管機關 |
| 船舶 | 扣押登記 | 刑訴§133第4項 | 通知主管機關 |
| 航空器 | 扣押登記 | 刑訴§133第4項 | 通知主管機關 |
| 一般動產(汽車、物品) | 佔有、標封 | 刑訴§133 | 實際取得佔有 |
考生容易因汽車要監理登記,就誤以為刑訴扣押跑車也要登記。注意刑訴法的「扣押登記」只限不動產、船舶、航空器三類,汽車仍採占有扣押,監理登記屬行政管理,與刑訴扣押方式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