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教甄|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身心障礙112 年第 9 題單選題
教師聘任後,因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者,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或不續聘;請問下列哪些情形屬於「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者?
A不遵守上下課時間,經常遲到或早退
B以言語、文字或其他方式羞辱學生,造成學生心理傷害
C親師溝通不良,且主要可歸責於教師
D以上皆是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選項 (A)、(B)、(C) 所述情形均屬於教師未善盡職責、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之具體事實,故選以上皆是。
逐選項解析
A不遵守上下課時間,經常遲到或早退✕ 錯誤
此情形確實屬於未善盡教學職責之具體事實,但因選項包含以上皆是,故不單選此項。
B以言語、文字或其他方式羞辱學生,造成學生心理傷害✕ 錯誤
此情形屬於未能妥善管教學生、造成心理傷害之具體事實,符合題幹脈絡,但因選項包含以上皆是,故不單選此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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