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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年地方特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11218單選題

請問下列關於延長工作時間時數之敍述,何者正確?

A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1日不得超過14小時
B延長之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42小時
C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之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正確答案
D在坑內工作之勞工,其工作時間絕對不得延長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勞基法規定,正常加延長工時1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加班上限原則46小時,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可放寬至每月54小時、每3個月138小時。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但書規定,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加班時數可彈性放寬,1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本選項完全正確。

考點:單日工時上限考點:每月加班上限考點:加班彈性放寬考點:坑內工作例外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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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