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初考-勞工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10426單選題

根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54 條之規定,有影響大眾生命安全、國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之事業,勞資雙方應約定必要服務條款,工會始得宣告罷工。下列何者非應約定必要服務條款之事業?

A自來水事業
B電力供應業
C教育事業正確答案
D醫院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4條列舉三類須約定必要服務條款之事業:自來水、電力燃氣、醫院、銀行金融資訊系統,教育事業不在其中。

為什麼答案是 C

教育事業雖重要,但不在第54條第3項列舉之必要服務條款事業內。且教師依該法第54條第2項原則上不得罷工(教師法相關限制),立法設計不同。本題正解。

考點:民生事業考點:能源事業考點:教育非列舉考點:醫療事業
載入中…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