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對甲取得新臺幣(下同)40 萬元金錢債權之執行名義後,聲請法院就甲對丙餐廳之薪資債權為強制執行。經執行法院發移轉命令,命丙於收受送達後連續 4 個月將甲每月 10 萬元薪資債權移轉予乙。不料丙給付第 1 個月之 10 萬元予乙後即關門歇業,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法院得依乙之聲請,就其債權未受清償部分,依原移轉命令對甲其他財產繼續執行
B法院得依乙之聲請,就其債權未受清償部分,依原移轉命令對丙之財產繼續執行
C法院得依乙之聲請,就其債權未受清償部分繼續執行,原移轉命令失其效力正確答案
D法院得依乙之聲請,就其債權未受清償部分另為執行,原執行程序終結
答案與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