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擅自簽發以乙為發票人、丙為受款人之本票予丙,丙再背書予丁。丁到期不獲付款,向甲、乙、丙行使追索權,下列何人得拒絕付款?
A甲及丙
B乙及丙
C甲及乙正確答案
D甲、乙、丙皆不得拒絕
C正確答案
偽造人未簽名不負票據責任,被偽造人亦不負責;真正簽名背書者則須依票上文義負責。
逐選項解析
A甲及丙真正簽名者責任✕ 錯誤
丙在票據上真正簽名背書,依票據法第15條規定,仍須負票據責任,不得拒絕付款。
B乙及丙真正簽名者責任✕ 錯誤
丙為真正簽名背書人,須負票據責任,不得拒絕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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