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歲之甲為購買機車,未徵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即簽發本票予機車行老闆乙作為價金之給付。乙再將該本票背書轉讓予丙,但丙不慎遺失該本票為丁拾得。丁再偽造丙之簽名背書轉讓予善意之戊。戊依法能向何人主張追索權?
A甲
B乙正確答案
C丙
D丁
答案與詳解
對。乙為真正簽名之第一背書人(受款人),依票據法第8條票據獨立原則,甲發票無效不影響乙背書之效力;乙依票據法第39條準用第29條負背書人擔保付款之責,背書形式連續且戊為善意,戊得向乙行使追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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