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之複保險,其保險金額之總額超過保險標的之價值者,下列關於該等保險契約之效力及各保險人責任之說明,依保險法之規定,何者錯誤?
A超額部分,於訂約時即當然無效正確答案
B在危險發生前,要保人得依超過部分,要求比例返還保險費
C除另有約定外,在危險發生之後,各保險人按所保金額負比例分擔之責
D各保險人給付之保險金總額,不得超過保險標的之價值
答案與詳解
錯誤。善意複保險超額部分契約仍有效,僅各保險人按比例分擔責任,且總額不得超過標的價值。保險法第38條並未規定超額部分「當然無效」,只有惡意複保險(第37條)才無效。此為本題答案。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