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經理人之選任及解任,除章程另有規定外,依公司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兩合公司須由全體股東同意
B有限公司須由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正確答案
C股份有限公司須由股東會之普通決議為之
D股份有限公司須由股東會之特別決議為之
B正確答案
經理人選任與解任:無限/兩合看無限責任股東過半,有限公司看表決權過半,股份公司看董事會決議。
為什麼答案是 B
命題時(舊法)為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現行法已修正為全體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仍為本題最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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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經理人選任與解任:無限/兩合看無限責任股東過半,有限公司看表決權過半,股份公司看董事會決議。
秒解技巧:無限兩合看「無限責任股東過半」,有限看「表決權過半」,股份看「董事會」。股東會不插手經理人任免!
逐選項分析
A✕
兩合公司應由全體「無限責任股東」過半數同意,而非全體股東(包含有限責任股東)同意。
B✓ 正確
命題時(舊法)為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現行法已修正為全體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仍為本題最佳解。
C✕
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之委任與解任,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非由股東會決議。
D✕
同選項C,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任免屬董事會職權,無須經股東會特別決議。
各類公司經理人選任/解任決議門檻
| 公司類型 | 決議機關/股東 | 同意門檻 |
|---|
| 無限公司 | 全體無限責任股東 | 過半數同意 |
| 兩合公司 | 全體無限責任股東 | 過半數同意 |
| 有限公司 | 全體股東 | 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
| 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會 | 董事過半數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 |
命題常將「無限責任股東」偷換為「全體股東」,或將「董事會決議」偷換為「股東會決議」。另外,有限公司舊法看「人頭數」,現行法已改為看「表決權數」,需特別留意修法動態!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相關題目